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7,2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1,637.26 万元
象一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6,796.04 万元
象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及控股 145,885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40.10
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和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盛”)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与 3 家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江苏万盛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泰兴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万盛与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7,200 万元。
2、山东万盛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宁
波银行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东万盛与宁波银行台州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青
岛银行潍坊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东万盛与青岛银行潍坊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
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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