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8:43:07 股吧网页版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15.6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叁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有关回购专项贷款的具体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
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