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 15.6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1 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2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资金等)
回购价格上限 15.6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201,024 股~6,402,048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54%~1.09%
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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