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1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文件”)、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
下简称“解释 18 号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解释 17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解释 18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不属于
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文件、解释 18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 17 号文件和解释 18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上述规定。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7 号文件、解释 18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7号文件和解释18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