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由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1,200.00万份/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1.37%。其中首次授予1,089.00万份/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75%,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1.24%;预留111.00万份/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25%,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13%。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38%。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14.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95.1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36%;预留股票期权16.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4.8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02%。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9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7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9.0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88%;预留限制性股票9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0.9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7,689.6101万股的0.1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6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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