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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09:39: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既然公司知道产业投资人相关资产注入时间周期较长,不确定性较大,为何重整计划写了:“为帮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在产业投资人或其指定的资产在符合监管规则要求前提下注入到上市公司前,产业投资人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先开展目前所从事的业务,该业务应用前景广阔。产业投资人承诺,在1月31日前启动向花王股份注入新质生产力方向相关资产。”明知不可为而虚假承诺,是否构成违规?如果不违规为何修改?
ST花王: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部分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067)、《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5-13 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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