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始创于 1986 年,由原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改制设立而成,注册地在天津市。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执业资质:立信中联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8 人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287 人
2024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数量:137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438.00 万元,主
要行业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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