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斌红(已离职)
作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斌红,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浙江
财政学校财会教师,现任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教师。担任浙江省金华市内部审计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在《中国内部审计》《华东经济管理》等杂志发表论文超 30 篇,曾获得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十佳”、“最美教师”、“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荣获浙江师范大学首届“砺行”班主任奖章,优秀班主任多次。获浙江师范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质量二等奖、校教学特聘岗位等荣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参加会议 次数
刘斌红 6 6 5 0 0 否 2
注:因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 备注
事 应参加次 亲自参加 应参加次 亲自参 应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
数 次数 数 加次数 次数
刘斌红 1 1 4 4 0 0 无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本人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期内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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