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6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的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经会议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
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
同意 193,517,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171%;反对
271,257,8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356%;弃权 21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3%。
其中,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3,517,632 股,占出席会议的 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517%;反
对 142,512,816 股,占出席会议的 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829%;弃权219,517 股,占出席会议的 5%以下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4%。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关规定及其理由
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十三条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上述议案内容,认为上述议案对于公司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中孰低值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3 亿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若 2025
年度仍出现上述情况,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投资者将遭受重大损失。而之前经过综合分析,产业投资人相关资产注入时间周期较长,不确定性较大,不利于现阶段公司的稳定发展。在园林行业发展遭遇瓶颈,市场空间持续收窄的大环境下,公司引入第三方优质资产能够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稳定上市地位,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的核心利益。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
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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