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43,506.21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
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
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执业记录
1、人员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贺爱雅,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 8 家。
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姓名姚植基,201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4 家(其中签署 3家、复核 1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廖家河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重点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项目质量检查
北京德皓国际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北京德皓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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