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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11:09 股吧网页版
*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情况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详见与本专项说明同日披露的《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详见与本专项说明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及改进措施

北京德皓国际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于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议报告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相关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措施如下:

1、针对大股东资金占用可收回性的问题

自2024年10月自查认定存在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以来,公司董事会始终保持与控股股东的沟通,并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完成资金占用余额清偿。同时,在充分了解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资产情况后,基于其偿债能力严重不足,以及公司被立案后,导致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受限的客观现实,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协调资源,协助并参与相关资金占用清偿方案制定。过程中控股股东主观偿还资金占用的意愿和决心非常强烈,但客观因素导致最终未能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资金占用清偿。为避免对中小股东造成更大的损失,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并督促控股股东履行其资金占用清偿义务,采取一切可行性措施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2、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截至本专项说明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权收购预付款相关事项

上文所述资金占用解决尝试期间,公司拟通过转让关联债权收购等价资产的方式,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的问题。拟置入资产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为公司同类数据中心资产,且完成资产的评估、审计报告以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于各方签署协议后召集召开董事会,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 3,000 万元股权收购预付款。其后,因该交易事项未获得合规性确认,故未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各方交易协议约定,由于交易先决条件未全部满足,不属于公司违约情形,公司有权收回交易定金。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沟通终止协议,并依约向交易对方收回该款项。

4、投资者索赔

公司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根据现有投资者诉讼索赔的资料进行测算,并于当期财务报表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如后续新增投资者同类主张,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优化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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