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43,506.21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度审计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就营业收入扣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分别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2、会计差错更正审计及鉴证情况
2024 年度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交易和涉及单据存在缺陷业务形成的会计差错问题,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差错更正。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鉴证。
经审计及鉴证,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更正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相关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国际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在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资料,
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并就审计风险分析应对等进行了沟通,确保其能积极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运行。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9 日、2025 年 3 月 28 日与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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