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574,46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4.7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8,299,97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5,387.1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4,144,584.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763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月 30 日累计投
号 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
额
1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 珠海宏昌电子 77,925.00 63,277.75 63,858.85
限公司二期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
2 限公司年产 8 万吨电子 珠海宏昌电子 42,099.00 17,136.71 17,136.95
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 材料有限公司
目
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 珠海宏仁电子
3 子材料项目 材料科技有限 50,133.00 35,000.00 35,153.60
公司
合计 170,157.00 115,414.46 116,149.40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系银行利息。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均已结项。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前) 状态时间(调整后)
1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 万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6 月
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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