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
人办理因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一切事宜。本次修
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宏昌电子材料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
人。 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和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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