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成立日期:1988 年 12 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9 人,注册会计师 1165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重大会计审计问题等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天职国际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202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 年,审核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维护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