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红薇)
2024 年度,本人李红薇,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能作用,为保障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红薇,1962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正高
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北京百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2021 年 5 月至今任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0008.SZ)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686.HK)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3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
职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 2024 年,本人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年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亲
自出席 5 次。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亲自出席了所在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前我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对有关议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本人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充分沟通了年报审计程序的实施、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及建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以上。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列席股东大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持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业绩说明会,本人积极参与,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依法依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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