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以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辅助董事会决策。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
为:唐雪松、罗荣华、周业俊。其中,唐雪松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合理、各委员具备履职的专业性和相关经验。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和听取了12项议案,议案涉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委员会与会委员人数、议事程序均符合《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各位委员勤勉履职,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内控体系、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起到重要积极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议公司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提出独立、专业性的意见建议。
2.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及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公司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和完善,审议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审阅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
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审议了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阅了信息科技、薪酬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关键印章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审计报告。
3.审议预决算等财务管理有关议案。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监督公司的预算安排、利润分配等与公司发展实际相匹配。
4.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5.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督促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踪外部审计进展,在年审外部审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拟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面对面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牵头开展了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审议招标文件、参与评标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开展专项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于 2024 年 7 月、8
月、12 月分别前往毕节分行、黔西南分行、成都分行开展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等情况调研,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外部审计监督评价,指导督促公司持续健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审计工作流程,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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