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柳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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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以来 ,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美国 TexasA&M 大学经济系访问学者、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 CREED 访问学者。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提名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 2 月 4 日,
本人取得监管部门核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批复。2024 年 6 月 18 日,
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临
1 2024 年 2 月 4 日,本人取得监管部门核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批复。
时会议提名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
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培训、业绩说明会、审阅材料、与内外部机构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应参加董事会全部会议 10 次,其中以现
场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 7 次(含视频连线 3 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 3 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薪酬管理、数据治理、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行债券、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共计 92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资产质量、关联授信、部门优化、财务报告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主持并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 1 次,审议了2024 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24 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2024年下半年减值计量模型参数更新报告、制订《2024
年度恢复计划》、制订《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等 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本人以视频连线方式主持并参加了应参加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1次,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 5 次(含视频连线 1 次),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2023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2025 年发展战略规划中期执行评估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修订《资本管理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等 27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4 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亲自出席 2 次,审议了 3 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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