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7 17:40:15 股吧网页版
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5-04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 “本次交易”),导致中金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事宜。

●本次权益变动以本次合并实施完成为前提。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 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国创” 、“一致行动人”)持有本次合并后的中金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持有本次合并后的中金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本次权益变 动前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中金公司 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于2025年12月17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 并协议》,本次交易的具体实现方式为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 证券,即中金公司向东兴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中金公司A股股票交换该 等股东所持有的东兴证券A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中金公 司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信达证券A股股票。本次合并完成后,中金 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金公司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以本次合并实施完成为前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东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富国创持有的东兴证券股份均交换为中金公司股份,其持有的中金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持股比例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信达持有的信达证券股份均交换为中金公司股份,其持有的中金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央汇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合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东方

公司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成立日期 1999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 梁强

注册资本 6,824,278.632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4543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

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

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

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

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年10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中央汇金(71.55%持股);全国社会保障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