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7
证券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7-008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13日
2、债券付息日:2017年3月14日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发行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3月14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简称为“16金隅01”证券代码为“136285”;品种二简称为“16金隅02”证券代码为“136286”。
3、发行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6金隅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2亿元;“16金隅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
5、债券期限:“16金隅01”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6金隅02”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5号文
7、债券利率:“16金隅01”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3.12%;“16金隅02”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3.5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16金隅01”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3日,“16金隅02”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金隅01”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3日,“16金隅02”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3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16金隅01”和“16金隅02”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1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16金隅01”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4日,“16金隅02”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6金隅01”的票面利率为3.12%,每手“16金隅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20元(含税)。
“16金隅02”的票面利率为3.50%,每手“16金隅02”(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0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13日
2、债券付息日:2017年3月1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7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金隅01”、“16金隅02”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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