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0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发债主体
金隅股份成立于2005年12月22日,初始注册资本为18.00亿元。
2008年7月,经北京市国资委及商务部批准,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及
股权调整,注册资本增加至28.00亿元;同时原股东北方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金隅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2009年8月,公司在香港联交
所实现整体上市(证券代码:2009.HK),新增注册资本10.73亿元。
2011年3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992.SH)。
2014年3月,公司完成主要向大股东金隅集团的非公开发行,金
隅集团以5.58元/股认购公司44,803万股股票。截至2015年9月末,
公司注册资本47.85亿元,金隅集团对公司控股47.92%。2015年10
月13日,金隅集团增持0.30%,截至2015年10月末,对公司的持股
比例上升至48.16%。金隅集团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其前身是成立于1955
年的北京市建材工业管理局,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公司是拥有水泥和新型建材制造、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开发、物
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公司各板块相互支撑,
协调发展,形成了较强的竞争能力,其中水泥、新型建材、房地产等
业务已经具备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共有全
资、控股子公司158家,其中二级子公司共70家。
2015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证监会核准。根据方
案,本次发行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554,245,30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47亿元,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完成。
发债情况
债券概况
本次债券是金隅股份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
总额为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
附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平
价发行。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支
付利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5亿元拟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但主要经济指标仍处于合理区
间;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呈现积极变化,第三产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
显增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各项稳增长政策的推进,我国经济总体
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
近年来,受传统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实体经
济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我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出现下滑,经济下行
压力加大。2012~2014年,我国GDP同比增速分别为7.8%、7.7%和7.4%,
增速逐年放缓;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由10.0%降至8.3%,固
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速由20.6%降至15.7%,降幅明显。2015
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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