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隅集团: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年三季报业绩说明会) 查看PDF原文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动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 (电话会议)

参与单位名称 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地点 文字互动

上证路演平台

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张建锋

上市公司接待 财务部部长 张启承

人员 地产集团总经理 张玉坡

金隅冀东水泥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魏卫东

1.问: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两大主业收入、利润情况?

答:新型绿色建材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9.5亿元;毛利额47.1亿元,
问答交流 同比下降5.3%。地产开发及运营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4亿元;毛利额18.8
主要内容 亿元,同比下降1.7%。

2.问:截止当前,公司产能置换进展如何?

答:公司通过优化内部产能结构、外购产能指标等方式积极推进产能置换
工作,持续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共计6条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
告、公示,其余企业产能置换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3.问:公司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有什么进展?

答:公司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高度重视高能级科技
力量建设。今年八月,公司成立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包含10名
院士在内的16位战略科学家、行业技术专家、知名学者及政策研究专家组成,
委员会下设“绿色建材”和“前沿新材料”2个专业委员会。后续将为公司新
材料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数智化转型“三箭齐发”,统筹推进传统产业 转型升级与战新产业培育布局“两端发力”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4.问:公司水泥业务后续有哪些整合计划?

答:公司审慎开展并购整合工作,水泥业务将坚持“一核一体两翼”的战 略布局,在核心、重点区域实施整合:横向上选取资产质量优良、资源储备充 足的标的,做有质量的增量;纵向上延伸骨料、混凝土等产业链,进一步增强 产业链纵向一体化布局的竞争优势。具体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

5.问: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地产开发业务表现如何?

答: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地产业务实现结转收入63.1亿元;合同签约额87.8亿元,同比增长25%;现金回款88.6亿元,同比增长12%;结转毛利率为6%。

6.问:2025年前三季度,新型建材业务表现如何?

答:2025年前三季度,新型建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4.2亿元,同比增长 2.5%;业务毛利率为16.4%。

7.问: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的成本是多少?

答: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带息负债累计加权融资成本为2.80%,同比降低38BP。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新增融资成本为2.36%,较上年下降26BP。

8.问:围绕国家提出的城市更新,公司建材业务上有哪些布局?

答: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城市更新政策号召,依托公司七十载建材研发积淀,构建了一条从水泥混凝土到家居门窗的绿色健康全产业链体系,打造出涵盖四大类别、160余款产品的材料体系。主要包括节能隔音防火防水的围护材料、环保美观安全的内装系统、健康舒适智慧的天坛家具和森德五恒系统,以及应用于园林建设的隅绵生态系统、高可塑性雕塑砂浆等创新产品,共同构建出响应现代居住需求的智慧协同生态。

9.问: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关注,交易所也出台了相关指引,公司在这方面表现如何?

答:公司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ESG表现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中证指数、万得、华证分别给予公司ESG事务A级评价,中诚信给予A+评级。公司位列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国企先锋100(2025)”榜单第91位;金隅琉璃文创园“零碳工厂”荣获安永可持续发展年度最佳奖项2025优秀案例。公司成为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系列2025-2026成份股。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交所最新要求,

高质量编制和发布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后续,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巩
固ESG领先地位。

10.问:公司后续分红计划是怎样的?

答: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已发布《三年(2024-2026)
股东回报规划》,并于今年7月按照规划约定完成2024年度的权益分派,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约5.34亿元。2025-2026年度,公司将认真贯彻股东回报规划,
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决定分红水平。

附件清单( 如



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