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5-008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集团”)
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
地产”)与合作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
按合作比例共同调用合肥金中京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金中”)两笔富余资金,其中第一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
过 2,550 万元,合作方调用不超过 2,450 万元;第二笔金隅地
产调用不超过 5,100 万元,合作方调用不超过 4,900 万元。
金隅地产与合作方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
地产”)、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
按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畅”)
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金隅地产提供财务资助 11,900 万元。
上述财务资助在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以内,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金隅集团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新增
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新增加额度不超过49.05 亿元。在前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和调剂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金隅地产持有合肥金中股权比例 51%,中交地产持有合肥金中股权比例49%,金隅地产为并表方。金隅地产与中交地产按51%和4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两笔富余资金,其中第一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过 2,550 万元,中交地产调用不超过 2,450 万元;第二笔金隅地产调用不超过 5,100 万元,中交地产调用不超过 4,900 万元。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均为 3 年,不计息。
金隅地产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 35%,建工地产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 45%,首开股份持有北京怡畅股权比例 20%,建工地产为并表方。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三方需按持股比例向北京怡畅提供股东借款,
其中金隅地产提供财务资助 11,900 万元,期限为 3 年,年利率为 6%。
根据监管规则,公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以及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按股比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以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金中京湖地产房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12 月9 日
法定代表人:李金星
注册资本: 712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12 号二号厂房2 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金隅地产持有51%股权,中交地产持有49%股权。
经营情况:合肥金中正在对金隅中交·山湖云筑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5,609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6,055 平方米,项目于2022
年 4 月开工,截至 2024 年 11 月末,项目尚未全部竣工,预计总投资金额
26.4 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23 亿元。
合肥金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营业收入 204,775.52 万元,
营业成本188,035.54 万元,净利润3,992.81 万元,资产总额115,603.79万元。负债总额40,342.40 万元,资产负债率34.9%。
2、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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