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2025 年 10 月 28 日·北京
目 录
会议议程......1
1.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2
2.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4
3.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5
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9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上午 9 时 3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或“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第一项 介绍股东会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第二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2.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第三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
第四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第五项 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
第六项 宣读会议决议
第七项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指导精神,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提高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市值水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结合 2025 年上半年业绩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拟以现金股利方式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7,920 万元,其中,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 77,370 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0,550 万元。
考虑下半年经营发展需求,以及全年现金分红规划,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按照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1,365 万元。
2.分配现金股利每股 0.055 元(含税),合计约 101,787 万元,约占
中期报告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利润的 28%。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03,633 万元。
3.按宣派股利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实际登记在册的股份总数为基础派发现金股利。在公司宣派的现金股利中,境内股东的股利以人民币宣派;境外股东股利以人民币宣派,以港币支付。港币兑换率以宣派股利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折算。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
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 2 个月内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议案二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开始履职。
现提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方案如下:
一、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每人每年一次性支付津贴人民币 10 万元(税后),税前约 13.68 万元。
二、在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担任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从其所任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三、公司董事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四、上述董事津贴标准在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即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止。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议案三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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