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的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00991
主要交易
及
持續關連交易
2025年金融服務協議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
Trinity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頁至第14頁。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5頁至第16頁。獨立財務顧問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之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7頁至第30頁。
2025年10月10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4
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 ...... 15
TRINITY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函件 ...... 17
附錄一 - 本集團之財務資料 ...... 31
附錄二 - 一般資料 ...... 34
– i –
釋 義
在本通函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應有以下涵義:
「2022年金融 指 本公司與大唐財務公司於2022年8月30日訂立的金
服務協議」 融服務協議,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10月
28日的通函
「2025年金融 指 本公司與大唐財務公司於2025年8月28日訂立的金
服務協議」 融服務協議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大唐集團」 指 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之
國有獨資公司,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中國國務院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詳
情請參閱本通函「相關各方的資料」一節
「本公司」 指 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1994年12月13
日在中國註冊成立之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其H
股於聯交所及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其A股則於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詳情請參閱本通函「相關各方的
資料」一節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
「關連交易」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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