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5 年 3 月 25 日·北京
目 录
会议议程 ...... 11.关于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议案 .... 2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5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7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 上午 9 时 3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或“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第一项 介绍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第二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特别决议案:
1.关于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第三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
第四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第五项 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
第六项 宣读会议决议
第七项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 1
关于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及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继续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在交易所市场申请注册储架式公司债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债务融资工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相关管理规则,对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根据市场认可度、公司治理及财务指标等情况,大唐国际可划分为成熟层企业。成熟层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或定向发行相关产品进行统一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同时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注册阶段可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大唐国际于 2023 年 6 月 7 日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23]DFI31 号),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两年,即将于 2025 年 6 月
到期,到期后公司需重新申请注册。
(二)储架式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6 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对于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信息披露成熟的发行人,公司债券的
普通品种和特定品种可以合并编制申请文件并统一申报,可以在发行前备案阶段再明确每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运用安排、债项评级等,且对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均较为灵活。
大唐国际 2024 年年报披露后,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等指标预计可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公司将可获得储架式公司债券注册资格。
二、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券的意义
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与储架式公司债券类似,均可实现“一次注册,分期发行”,是一种高效、灵活的债券发行机制。公司完成注册程序后,在注册有效期内(通常为 2 年)可以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环境,分多次发行债券,大幅提升公司的融资灵活性和便利性,满足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三、注册方案
(一)债务融资工具
1.债务融资工具在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阶段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发行产品、规模及期限等要素。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相关用途,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2.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在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增加主承销商团成员,单期发行时从主承销商团中选择承销商。
(二)储架式公司债券
1.储架式公司债券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300 亿元,其中包含短期公司债券 50 亿元。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投资、股权出资或基金出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监管机构认可的投向。
2.对于非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0 年(含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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