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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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200085,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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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引 言 ...... 7
一、本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7
二、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8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9
第二节 正文 ......1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11
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资格...... 1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条件...... 18
四、发行人的设立...... 2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2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4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6
八、发行人的业务...... 2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0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31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3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4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5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5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5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36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7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8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38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8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9
二十二、结论意见...... 39
第三节 签署页 ...... 4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南京证券、公司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证有限 指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蓝天投资 指 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系南京证券全资子公司
宁证期货 指 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南京证券控股子公司
南京宁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宁证期货全资子公
南京宁证资本 指
司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南京证券全资子公
巨石创投 指
司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系南京证券
宁夏股交中心 指
控股子公司
宁夏宁正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宁夏股交中心
宁夏宁正资本 指
全资子公司
富安达基金 指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南京证券参股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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