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中国重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及 12 月
7 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 7.38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众发售 1,995,000,000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认股款合计人民币 1,472,31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
33,863.13 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38,446.87 万元,扣
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365.0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4,081.84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09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 265 号验资报告。
2、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328 号)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2]72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805,015.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 6 年,即自 2012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5,015.00 万
元,扣除承销费用 11,465.20 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3,549.80 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445.50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1,104.3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账,中瑞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159 号验资报告。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4]56 号《关
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
集团”)等 9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019,047,619 股 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2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79,999,999.8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63,914,904.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316,085,095.0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 01360001 号验资报告。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5 月 8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7]340 号《关
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718,232,042 股 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 5.4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99,999,988.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税后)人民币6,765,870.9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3,234,117.1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5月15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 0136001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A.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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