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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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根據計劃將予發行的票據(定義如下)將不會根據經修訂的 1933 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登記。受制於某些例外情形,根據計劃 將 予 發 行 的 票 據 有 可 能 不 得 在 美 國 境 內 或 向 任 何 美 國 人 士( 如 證 券 法 S 規 例 定 義 )或 為 美 國 人士的利益提出要約出售或者進行出售。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進行分發。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發行人」)
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40,000,000,000美元
中期票據計劃(「計劃」)下發行
於2030年到期的500,000,000 美元浮動利率票據(代號:6014)
於2028年到期的2,000,000,000人民幣1.92釐利率票據(代號:85086)
(統稱為「票據」)
中 國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號:3988)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承銷商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中國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澳新銀行 交通銀行 法國巴黎銀行
中信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中國銀河國際 中金公司
香港分行
招商銀行 中信建投國際 中信証券 花旗 民銀資本
東方匯理銀行 星展銀行 國泰君安國際 海通國際 華夏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華泰國際 中國工商銀行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瑞穗 法興企業和投資銀行 渣打銀行
如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刊發之與計劃相關的發售通函,以及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刊發之與該計劃相關的補充發售通函,及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刊發之與票據相關的定價補充文件中所述,就在計劃下發行的票據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票據僅以向專業投資者(定義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37 章)發行債務證券的方式上市及買賣。預計票據上市及買賣的批准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開始生效。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北京
2025年11月10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行董事會成員包括葛海蛟、張輝、劉進、張勇*、黃秉華*、劉輝*、師永彥*、樓小惠*、李子民*、讓 路易 埃克拉#、喬瓦尼 特里亞#、劉曉蕾#、張然#、高美懿#。*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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