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32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1 - 2025/6/12 2025/6/12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4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宝钢包装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2 元(含税),以总股本 1,261,432,936 股为基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4,346,524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0,365,853.95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完成派发 2024 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46,985,091.30 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31%。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7,350,945.25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67%。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61,432,936 股×0.032 元)÷1,275,779,460≈0.032 元/股。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32)÷(1+0)=(前收盘价格-0.032)元/股。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1 - 2025/6/12 2025/6/1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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