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4 号)批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142,740,286 股,发行价格为 4.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697,999,998.5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6,989,488.47 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010,510.07 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宝钢包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 2024 年度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根据公司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协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等方式,对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当事人不存在需报告的违法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则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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