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赵福全)
报告期内,作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秉持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职责。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我充分发挥汽车行业资深专家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复杂多变的汽车市场环境中为公司提供专业视角支持与保障。以下是我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详细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福全,1963 年生,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博导、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TASRI)院长。历任美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研究总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及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晨宝马公司董事、澳大利亚 DSI 控股公司董事长、英国锰铜公司董事等职。现任世界汽车工程师学会联合会终身名誉主席、首届技术领导力会士,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会士,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首届会士、技术管理分会主任委员、数字化与智能制造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英文学术期刊《汽车创新工程》(Automotive Innovation)创刊联合主编,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副理事长,上市公司广汽集团、潍柴动力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 23 日起担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凭借多年在汽车行业的深耕,本人对国内外汽车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以及政策法规导向有着精准的把握,能够从专业视角为公司提供全面、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建议。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中国汽研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赵福全 8 8 6 0 0 否 3
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本人从 2024 年 4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我均亲自出席。本人密切关注全球汽车行业的技术变革和市场动态,在会议中,结合公司自身技术实力和资源优势,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与调整提供专业意见。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涵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收购关联方资产、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重点决策事项,本人均按时出席,积极参与会前专项调研,对审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我对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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