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投资额度: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 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2 元,共计募集
资金 242,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74.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45.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
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会同
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 2022 年 6 月29 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8 月 1 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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