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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永辉超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12-1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 号)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

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张轩松、张轩宁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除控股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文宝、叶兴针、郑景旺、

林登秀、谢香镇5 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8 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33 号文批

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12 月15 日

3、股票简称:永辉超市

4、股票代码:601933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67,900,000 股

6、本次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10,000,000 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张轩松、张轩宁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除控股股东外,本公司其他股东汇银投资、民生超市、郑文宝、叶兴针、谢

香镇、黄纪雨、郑景旺、林登秀、张天云、张枝龙均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3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文宝、叶兴针、郑景

旺、林登秀、谢香镇5 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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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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