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11-2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永辉超市”)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是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和《关
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0]26 号)实施后的
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和中止发行
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在申购前认真阅读本
公告。
2、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
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
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以下简称
“《细则》”)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永辉超市”)本次发行不
超过1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66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
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A 股股票简称为“永辉超市”,股票代码为
“60193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
行数量不超过2,200 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不超过8,800
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80%。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
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自主
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机构。
3、本次发行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预路演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
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对象和配售对象,应向上交所申请获得申购平台 CA 证书,安装交易端软件方
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
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自行负责 CA 证书、
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
象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
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对象的
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0 年11 月26 日(T-7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
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
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
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拟参与本次股票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备配售
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如报备账户信息发生变动,则应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12 月2 日(T-3 日)15:00 前通过申购平台修改报备账户信息。(具体规定详见
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关于各新股网下发行配售对象报备相关账户信息补充事项的3
通知》)。
6、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申购平台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下
发行的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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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