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版传媒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 2025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银行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授信机构 授信额度
(万元)
1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13,000.00
2 浙江新华数码印务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7,000.00
3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 20,000.00
4 博库数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000.00
合计 60,000.00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最终将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调剂使用额度,与金融机构签署授信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为满足公
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万元)
1 浙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华数码印务有限公司 7,000.00
合计 7,000.00
上述担保与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 70%,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若获调剂方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则不能调剂。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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