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49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
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 A 股股份数量、金额:拟回购 A 股股份数量总额为 5,000 万
股至 1 亿股,依照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4.98 元/股测算,预
计 A 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49 亿元~人民币 14.98 亿元,实际使用
的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
筹资金
回购 A 股股份用途: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 A 股股份价格: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98 元/股
(含)
回购 A 股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回购 A 股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自查及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确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回复其未来 3 个
月、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全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四)截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公司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回购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0/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7.49亿元~14.98亿元(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实际
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4.9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0.5亿股~1亿股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2%~0.6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02070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因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 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 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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