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會議資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1、会议议程......2
2、会议须知......3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5 (1)关于选举吕临华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
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报告材料......7
(1)浙商银行关于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的报告......7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5点00分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浙商银行总行大楼
召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各项议案
(一)关于选举吕临华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统计出席会议股东的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并统计表决结果
七、听取各项报告
(一)《浙商银行关于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的报告》
八、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九、股东发言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股东(或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2.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进行会议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不进行发言。股东(或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代理人)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3.本次会议同时为A股股东设置了现场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明确载明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A股股东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将与网络表决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5.根据本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6.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7.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发给表决票。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8.本次会议未接到临时提案,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选举吕临华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提名吕临华先生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浙商银行董事、监事选任标准和程序》等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吕临华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认为吕临华先生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商业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吕临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吕临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吕临华先生简历
2026 年 1 月 26 日
附件:吕临华先生简历
吕临华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硕士研究生。吕先生
曾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统计研究处处长助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临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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