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7899_H06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
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上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7899_H06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 枫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四春
中国 北京 2025 年 3 月 21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613号) 核准,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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