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友法:男,44 岁,中国国籍,材料学博士,东南大学教授兼博导。国际仿生工程学会企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08 年 6 月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材料学,
2008 年 6 月任教于东南大学,2012 年 4 月晋升为副教授兼博导,2021 年 4 月升
任教授兼博导。在任教期间曾担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金属材料及仿生界面材料,曾获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江苏省“企业创新岗”特聘专家和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本人已经发表了 100 多篇高水平、高引用的学术论文,担任多个国家知名学术期刊审稿人。已授权发明专利 80 多件,申请国际 PCT 专利 3 件,多次在国际会议受邀担任组委、分会主席或邀请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了独立董事报酬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大会 2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本
人获取了每项议案的详细情况和资料,在了解、分析议案内容的基础上,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
资者的合法权益。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张友法 4 4 0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本人参加了 3 次战略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公司在境外成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亚星锚链海工园建设
项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公司在境外成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江苏祥兴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类线上和线下培训,注重学
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意见,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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