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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15:50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免: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
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中国旅游集团中
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对公
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
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六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者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并依法及依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者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十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即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
明理由并公告。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审计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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