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6:40:03 股吧网页版
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7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15
第五章 董事会......40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52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54
第八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5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60
第十章 保险......67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67
第十二章 党委......68
第十三章 工会组织......70
第十四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70
第十五章 修改章程......75
第十六章 通知和公告......76
第十七章 附则......7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2005〕153 号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00782451606Q。

公司的发起人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和大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96,600
万股(含超额配售部分),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1 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182 万股,向大
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73,818 万股,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非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1,180,320,000 股,于 2016 年 2
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于2021 年1 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新增发行 A 股股份 9,728,893,454 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
股 1,363,636,363 股,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iaoning Por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大连保税区大窑湾新港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116001

第六条 公司系营业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75 年 11 月
15 日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性质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和保护。

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和责任以其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