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 2023 年 12 月经修订通过,自 2024
年 7 月起正式生效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对
一系列配套规则开展集中修订与废止工作,并于 2025 年 3 月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正式稿,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港股份”)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更新变化,并结合《辽港股份落实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等具体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重点聚焦于:(1)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2)“审核委员会”变更为“审计委员会”;(3)“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4)增设职工董事席位;(5)规范法定代表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的确定、辞任及法律责任;(6)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必须维护上市公司利益;(7)强化中小股东权利,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
比例下降至 1%;(8)严格加强董事、高管履职要求与行为规范,明
确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关键事项。主要修订条款具体
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章程。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第七条 公司系营业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第六条 公司系营业期限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75
2075 年 11 月 15 日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年 11 月 15 日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性
的性质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质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独立法人,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 公司为独立法人,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
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 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权 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和责任以其持有的股份份额利和责任以其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公司以其全部 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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