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人员准入把关不严,浙商资管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基金报记者孙越
11月21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及其合规负责人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形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2025年1月至7月,浙商资管对拟聘任董事尽调不充分、人员准入把关不严,所报送的监管信息存在错误,对人员管理存在合规漏洞。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与《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应审慎核查拟任用人员从业经历、兼职情况等任职资格,切实承担起人员选任、履职监督、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杜绝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此外,浙江证监局还对浙商资管的合规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认为,该公司合规负责人未充分履行监督、报告职责,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责任,并要求其加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审查、监督和检查。
浙商证券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67.89亿元,同比增长6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2亿元,同比增长49.5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2190.48亿元,同比增长42.16%。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的增加。资管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56亿元,同比下降超10%。
近年来,券商因人员管理问题受罚的情况时有发生,反映出监管机构对该领域的高度关注,同时彰显了持续强化的执法力度。
9月3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英大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深圳证监局称,英大证券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新媒体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同日,深圳证监局采取的另一项行政监管措施指向了英大证券的石某。深圳证监局认为,石某作为分管经纪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英大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为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