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
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3 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0,863,311,743.33 元。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289,381,385.60 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
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
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六、审议通过《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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