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福莱特H股公告(變更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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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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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莱 特 玻 璃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变更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黄慧玲女士(「黄女士」)已辞 任本公司根据《公 司条 例》(香 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 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自二零 二六年二月四日起生效。黄女士已确认与董事会概无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注意。
张潇(「张女士」)女士代替黄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自二 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黄女士於其任内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阮洪良
中国浙江省嘉兴市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
在本公告之日,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魏叶忠先生和沈其甫 先生,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和吴幼娟女士,公司的职工董事为钮丽萍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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