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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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萊 特 玻 璃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65)
關於終止實施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暨註銷股票期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6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10月27日之通函(「該通函」),當中有關本公司A股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本計劃」)。除非在本公告中另有定義,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准 了《關 於終止實施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暨註銷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擬終止實施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並註銷激勵計劃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的原因及註銷等相關事項
(一)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的原因
鑒於公司經營所面臨的內外部環境與公司制定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時相比發生
了較大變化,若繼續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將難以達到預期的激勵目的和效果,不利於充分
調動公司核心團隊的積極性。為充分落實對員工的有效激勵,保護公司、員工及全體股
東的利益,經公司董事會審慎研究,擬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與之配套的公司《2021
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文件一
併終止。
(二)本次註銷股票期權的情況
根據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規定,若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公司應在
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後及時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已授予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註銷手
續。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需註銷的股票期權為314.7284萬份。公司董
事會將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後辦理相關股票期權的註銷手續。
二、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對公司的影響及後續安排
公司終止實施本激勵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
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亦
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層和核心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層和核心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
責,努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本次激勵計劃的終止實施及股票期權的註銷,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影
響,最終股份支付費用對公司淨利潤的影響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根據《上
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 法》等規定,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公
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再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同時公司董事會將及時辦理已授予但尚未行權
的股票期權註銷手續。
三、專項意見說明
(一)薪酬委員會意見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認為:在公司繼續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將難以達到預期的激勵目的和激
勵效果的情況下,終止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符合公司的整體發展方向,不存在損害公司及
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損害激勵對像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不影響公司
管理層及核心員工的勤勉盡責,相關人員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股東創造價值。
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同意公司終止實施2021年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並將本議案提
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終止本次激勵計劃符合《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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