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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传: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编辑、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易、
借贷、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权限如下:

(一)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均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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