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3-30
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对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发生的关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对公司2011年度与关联方中国石油集
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性质、内容、以及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的仔
细了解,我们认为2011年本公司所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在
本公司一般及日常的业务过程中,按照指导这些交易的协议,或
依照不差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而达成的。这些持续性关联交易对
本公司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并没有超过年度限额内,且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公司关联交易收购项目进行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共同设立自保公司的议
案时,独立董事陈志武先生投反对票,并建议公司研究其他保险
方法。对公司其他关联交易项目没有疑义。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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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研。2011年度,我们有效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
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同
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或
独立意见。除此之外,我们通过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投
资计划管理、安全环保、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核查,积极有
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能够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
行深入的学习,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新会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规定。
我们还在公司的支持下,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亲
身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强对公司业务的感性认识,为我们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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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决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也增强了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参会情况
2011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1、董事会会议
独董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次) 缺席(次) 备注
刘鸿儒 10 9 1 0
博纳贝 10 9 1 0
李勇武 10 10 0 0
崔俊慧 10 9 1 0
陈志武 5 4 1 0 2011年新任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董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次) 缺席(次) 备注
刘鸿儒 1 1
博纳贝 5 5
李勇武 1 1
崔俊慧 5 5
陈志武 3 2 2011年新任
3、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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