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 2025-04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湖投资与管网储能新设合资公司并收购新疆 油田储气库公司、相国寺储气库公司、辽河油田
储气库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
司)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内容有关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投资)合计现金出资1,604,206.00 万元与相关合资方共同设立的三家合资公司,分别收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即三家合资公司中石油新油(新疆)储气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新疆储气库)、中石油相国寺(重庆)储气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中石油辽油(辽宁)储气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辽宁储气库)分别收购新疆油田储气库有限公司、重庆相国寺储气库有限公司及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事项的合计金额为 4,001,603.38 万元(不含税费),收购金额主要来源为新设合资公司各股东现金出资,剩余部分计划通过新设合资公司贷款解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有关该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的《关于太湖
投资与管网储能新设合资公司并收购新疆油田储气库公司、相国寺储气库公司、辽河油田储气库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2)。
二、关联交易进展
2025年11月20日,中石油新疆储气库设立完成,太湖投资、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2025年11月21日,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设立完成,太湖投资、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2025年11月24日,中石油辽宁储气库设立完成,太湖投资、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49%、48.51%、1%。
2025年12月4日,中石油新疆储气库与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石油管理局)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合同》,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与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石油管理局)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合同》,中石油辽宁储气库与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合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天然气产业链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储气库是天然气产运储销中的重要环节和衔接纽带,是天然气销售削峰填谷、气田均衡生产的调节工具和手段。公司收购三家储气库公司100%股权,可新增109.7亿方储气库工作气量,有利于形成与公司天然气销量匹配的储气调峰能力,发挥调节作用,实现天然气产业链整体效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家储气库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一)新疆油田储气库有限公司
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 0468 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新疆油田储气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306,886.56 万元,评估值为 1,706,637.67 万元。
(二)重庆相国寺储气库有限公司
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 467 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重庆相国寺储气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790,429.36 万元,评估值为 999,494.04 万元。
(三)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
根据中联评报字[2025]第 469 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046,662.23 万元,评估值为 1,295,471.67万元。
五、合同主要内容
(一)新疆石油管理局与中石油新疆储气库签署的《股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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